汪律师你好!我儿子4岁下课玩的时候不小心推门夹伤另一孩子的手
你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所以如果学校已经尽到监管责任则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责任。
你好!监护人有责任
你好,学校和那个小孩的假账一起承担赔偿责任,一般这种情况需要诉讼解决,具体情况请电话咨询,或者直接来律所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