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麻烦您了。我有一女同事,两年三十二岁,六年前在东莞认识一同事并结婚,不久怀孕,在她怀孕五个月左
抚养费和赔偿费的请求都可以提出,数额要视情况而定,例如,老公的收入,孩子的费用,老公在这5年间是否有财产取得,老公和现在的女友是何种关系,是否已经达到非法同居甚至重婚的程度等等。
你朋友可以提出:
1、根据广州的生活标准,要求孩子的抚养费。
2、共同财产分割。
3、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4、男方构成重婚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精神损失费、分割共同财产,并可要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建议综合一、二楼律师的意见办理,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的权利。
1、争夺小孩抚养权,要求孩子的抚养费。
2、若男方财产多于女方,则分割共同财产。
3、因男方错误而离婚,女方可多分财产。
4、若男方构成重婚,可追究刑事责任;并以此为谈判砝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