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一年了,现在想辞职,上级领导总是以年前年后不给辞职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的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您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就可以辞职了。公司就不得扣留您的工资并协助您办理离职相关手续。 我的补充: 2016-11-29 09:33
但是要提前三十日
提前一个月辞职,保留辞职的证据即可离职。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提前一个月申请就可以了。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离职,到期走人即可,无需领导批准。如果公司因此不给工资的,你可以去劳动站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