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资信调查

我弟于10月4日涉嫌盗窃被广州市天河区派出所刑事拘留在天河区看守所,收到拘留通知书的时候,去了解过,

我弟于10月4日涉嫌盗窃被广州市天河区派出所刑事拘留在天河区看守所,收到拘留通知书的时候,去了解过, 我弟于10月4日涉嫌盗窃被广州市天河区派出所刑事拘留在天河区看守所,收到拘留通知书的时候,去了解过,是因在火车站盗窃手机但当场就被发现未盗窃成功,手机已归还失主,是初犯且朋友的智力相对愚钝点,截止现在已被拘留48天了,除了收到拘留通知书,其他都不清楚,请问这种情况是不是时间有点久了,另外问下这种情节严重吗?会判多久?现天气冷了,家人想送或者寄衣服、日用品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00755406(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11-28 21:37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