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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婚感情纠纷
关于未婚感情纠纷 我是来自湖南衡阳的农村姑娘,两年前交了一在校男朋友,已经怀孕两次,而且两次人流相差不到半年,医生说对我以后的生育会有很大影响,就在这时男朋友以性格不合的理由跟我提出了分手,我不甘心,两年来我付出了太多,如果分手,我该如何从他那里得到精神以及青春损失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Eom2722()
提问时间:2012-05-07 04:08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朱君秀律师
2012-05-07 07:29
答:你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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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治斌律师
2012-05-07 08:07
你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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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律师
2012-05-07 12:56
你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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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云律师
2012-05-07 19:26
如无过错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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