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电动自行车过马路与电动三轮车车头相撞,倒在路左侧,如何界定责任
电动自行车过马路与电动三轮车车头相撞,倒在路左侧,如何界定责任 小区商业街东西向,宽近10米。电动自行车由东南向西北斜穿马路,此时由西南驶来电动三轮车一辆,右前方半米是车主妹妹。电动自行车与电动三轮车车头相撞,连同右前方自行车三车倒地,距离路左侧最近处3.2米,最远处4.6米。电动三轮车主(62岁)从车上落下,躺在地上,自行车车主按住电动三轮车车主不让起来(并自称不认识电动三轮车车主,自己纯属被牵连,告知路人及交警自己是路过,倒地的人快七十岁了。直到最后在交警出签字时才直到二人是亲姊妹,倒地的62岁),并拨打110、120。交警来到,量了路宽、进行车定位,说自行车逆行负全责。
经医院检查,电动三轮车车主毫发未伤(本身有高血压),非要留院观察,入院后未向电动车车主做任何说明又做了一千多元的检查,要求电动车车主全部支付。
这次事故,是否就能单凭在道路偏左侧倒地,就判定电动车负全责?是否要根据当时三车的状况和车主的状况或当时路况判定?碰到电动三轮车车主如此讹人,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陶陶1234(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2-05-06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