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无故挨打,导致腿部骨折,三个月后腿部转化为骨癌,半年后病逝,法院不给予审理,试问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
无故挨打,导致腿部骨折,三个月后腿部转化为骨癌,半年后病逝,法院不给予审理,试问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 2011年7月份,我的一位亲戚在镇上摆摊因一些小事与当地的两名年轻人起冲突,后已经平缓解决。在当天下午两点多的时候,该两名年轻人拿着棍子外带几名年轻人去砸了我亲戚的摊位,还把我亲戚的腿给打断啦!旁人上前阻拦,也无缘无故挨打,当天是属于街市,人流比较多,可是那几个人的野性爆发,没有任何一个人再敢上去阻拦他们,也没人报案,过了1个小时警察才出现。当天,我亲戚马上被送去医院,医院那边说:只要好好休养三个月的时间就可以康复啦。在我亲戚休养的这段时间里,他的家人曾多次去找那些人索赔医药费,可是那些人仗着有人在背后帮他们撑腰,便死不承认他们曾打过人,包括在开审的时候,他们都坚持自己的观点:没有打过我亲戚。三个月后,我亲戚的腿未见有好转还开始抽痛,后经医院检查出骨癌,后经医科大肿瘤医院的再次检查该肿瘤已是恶性肿瘤,癌细胞已扩散到整条腿,那就意味着这条腿将要面临着截肢,我亲戚最终会变成残疾人,这对一个收入微薄的家庭来说,那是多么大的考验,这个家的唯一劳动力也将会在那一瞬间被扼杀。今年的四月份,我亲戚已永远离开了这个人世,他的家人要求法院给个合理的解释,一次次的申诉,得到的是法院的不受理,原因就是:对方有人保全。难道我们这些平民百姓永远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么,难道就因为我们没有后门,我们就要永远忍受法律的不公平么?我想问:像这样的一个案例,我们该如何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应有的权益,大家帮帮忙吧,我只想让我的亲戚能得个明白,我亲戚到现在还没下葬,让事情早点解决也让他早点安息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枝梅(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2-05-05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