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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一楼,地面下面的自来水主管道坏了,物业承认是属于公共设施

我家是一楼,地面下面的自来水主管道坏了,物业承认是属于公共设施 我家是一楼,地面下面的自来水主管道坏了,物业承认是属于公共设施,但是维修需要破坏我家的地板和家具,而且需要我自己拆除地板,否则他们拆坏了不给赔偿,如果不同意就不给维修,这样的情况合理么,可以起诉他们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一♥(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6-11-26 20:1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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