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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2015年4月份 认识了一个声称自己有关系可以安排

你好'我在2015年4月份 认识了一个声称自己有关系可以安排 你好'我在2015年4月份 认识了一个声称自己有关系可以安排孩子的工作人  对方先后从我这里拿走了6万八千元  头一次所拿的一万元打了个借条 后面的都没有手续 直到现在对方也没能安排成功 而且也没有退还现金 并且以各种理由推脱  我和他的通话一直有录音 还有他给我发的信息我也保存着 请问我这些证据可以告对方诈骗罪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16-11-26 08:3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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