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合同上有写,他们安排的相亲对象如果你觉得不合适不去见,也视为一个有效的约会对象
合同上有写,他们安排的相亲对象如果你觉得不合适不去见,也视为一个有效的约会对象 合同上有写,他们安排的相亲对象如果你觉得不合适不去见,也视为一个有效的约会对象,合同如果约定见五个以上,那么这就算一个了。还有就是,甲方也就是交钱的提出终止的,缴纳的服务费不退还,乙方也就是他们提出终止的,只退未完成的服务的服务费并不承担违约金责任。这样的合同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6-11-25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