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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的调解协议是永久的吗有没有时效

签定的调解协议是永久的吗有没有时效 被认识的人强行猥亵后来得妇科病。不知道是否因他行为得病。他拒绝检验。报案但证据不足没有立案。他一直抵赖没承认做过此事。后来派出所出面调解他同意给我些治疗费六千。(之前我治病已经花了三千还没好)我们签定了协议。条件是我不得再因任何原因追究他经济和法律责任。但协议上没写他强碰的事。怕留下证据。说我们经常吵架我因长期哭泣得的病。请问:一、我是否还有权去告他侮辱罪?时效期是多久?二、如果他起诉我敲诈。这六千块钱。(所有的加一块不到一万)时效期是多久。假如真的认定敲诈是不是就判半年如果一年内或者二年内我不起诉他他也没起诉我。我是不是还有权起诉他而他已经过了时效期没有权力再起诉我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石灰拾(辽宁)
提问时间:2012-05-05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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