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这样的一户有两宅是属于合法拥有吗?如果要拆掉一方,找哪个部门?
这样的一户有两宅是属于合法拥有吗?如果要拆掉一方,找哪个部门? 我父亲和我母亲结婚,把户口迁到了我母亲的村,买了我舅舅的房子,批了所买房子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证上名字写成了他的。和我妈离婚后,此房经法院判决一人一半。但在09年的时候,他在户口还在我妈村的情况下,在他自己出生地重新把老宅申批了下,翻建了。这是可以的吗?即使他户口不在那个村,应该不算那个村的村民。如果这是不合法的,请问这个只有找村解决吗?有其它途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saizh……(上海)
提问时间:2016-11-25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