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这样的一户有两宅是属于合法拥有吗?如果要拆掉一方,找哪个部门?

这样的一户有两宅是属于合法拥有吗?如果要拆掉一方,找哪个部门? 我父亲和我母亲结婚,把户口迁到了我母亲的村,买了我舅舅的房子,批了所买房子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证上名字写成了他的。和我妈离婚后,此房经法院判决一人一半。但在09年的时候,他在户口还在我妈村的情况下,在他自己出生地重新把老宅申批了下,翻建了。这是可以的吗?即使他户口不在那个村,应该不算那个村的村民。如果这是不合法的,请问这个只有找村解决吗?有其它途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saizh……(上海)
提问时间:2016-11-25 15:2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