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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后一直付抚养费,但前妻不让探望孩子,可以只付一半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直付抚养费,但前妻不让探望孩子,可以只付一半抚养费吗? 我和前妻离婚时,孩子给女方,离婚协议上写清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我于2010年4月一次付清至孩子18周岁,后来在前妻的强烈要求要把孩子给我,并每月给我孩子抚养费500元,但孩子一直在外婆家抚养,前妻也没给过我抚养费,2011年8月前妻又起诉要回孩子,需要我再以前1000元生活费的基础上,每月给1000元生活费,为了孩子不受到伤害,我又每月多给1000元了,也就是我现在每月给2000元生活费,我们当地生活标准每月400元。但是我去探望孩子,他们家人都不让我单独带孩子出去,都只准在他们家看望,几次我领孩子出来不到1个小时,前妻知道后,直接带走孩子,不让我探望,现在我不想再支付后面的1000元生活费了,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07030……(云南-红河)
提问时间:2012-05-05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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