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2016年6月17号在工作中受伤,右脚三个脚趾头粉碎性骨折
工伤要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不合理,当时有无认定为工伤?需要帮忙可以电话或微信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