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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工程投标,在评标定标并公示后发现,第一中标人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公司第二把手)参与此次评

某一工程投标,在评标定标并公示后发现,第一中标人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公司第二把手)参与此次评 某一工程投标,在评标定标并公示后发现,第一中标人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公司第二把手)参与此次评,为此次的评标委员会成,此人同时也是该工程项目所属区建设主管部门公务员。同时第二、第三中标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
根据贵州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该评委应该当回避,中标无效。
根据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和招标文件规定,同一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项目的不能参与投标。
问:1.如果重新组织评审,第一中标单位是否还有资格参与?
2.如重新评审,是不是只需要随机抽取一个评委,替代前一次未回避的那位评委,其他评委原打的分数仍有效?或是全部推翻第一次的评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奋斗(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11-24 16: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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