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由于男方出轨后写下的保证书,内容有孩子跟谁,还有如离婚净身出户等
你好,从协议的内容上来讲,如果有限制对方人身自由权、婚姻自由权、剥夺孩子抚养权、探望权等条款是无效的。虽然保证书的效力存在争议,但是仍然可以约定赔偿责任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即使将来离婚时该协议不能被法庭采纳,至少可以证明一方的婚外情过错,对财产处理即子女抚养问题,法官也可以参考协议内容,如一方的过错构成《婚姻法》规定的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的,该协议可以作为证据证明一方的过错行为(因为,在司法实践中,证明对方村在过错的举证责任在己方,而这种证据又往往是难以取得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保证书约定无效,但可以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