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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建筑工地的员工,(给老板打工)职责是保管员和收料员,供货商送材料我出据收据

我是一名建筑工地的员工,(给老板打工)职责是保管员和收料员,供货商送材料我出据收据 我是一名建筑工地的员工,(给老板打工)职责是保管员和收料员,供货商送材料我出据收据,收货条上写数量和规格,没有写单价和金额,经手人是我签字,现在供货商起诉老板和施程单位还有我,一审判老板付全款,现在老板上诉,说不认识我,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茂(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6-11-24 00:0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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