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丈夫再婚,婚前一女判给前妻。婚后与我育有一女,请问还
咨询计生部门。
你好,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二)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因此,你们还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咨询当地的计生部门。
你好,具体建议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您好!建议您具体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你好,详情可以咨询计生办。
具体建议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