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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和民事赔偿

刑事判决和民事赔偿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朋友,被人殴打致死,并且对方使用道具,砍伤动脉致死,大体经过如下:属于多人殴打,由于没有现场证人,所以现在有两个说法,一个我的朋友和人发生口角,随即对方九人殴打一人致死,有三人使用刀具;另外一种说法,我的朋友先使用刀具致对方一人受伤,对方后找多人返回殴打我的朋友致死,现在基本就这两中说法,公安局还没有明确的说法,正在侦破中,所以想请问,正两种情况刑事会如何判决,有什么区别,随后的民事赔偿这两种情况有什么不同,我的朋友还有一个五岁的孩子和父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usini……(上海-虹口区)
提问时间:2010-03-08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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