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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耕地补偿费

征收耕地补偿费 尊敬的律师您好 ;根局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2款的规定真,征地支付补偿费标准为被征地前三年平均年站直的6-10倍,每公顷被征地的安置费,最高不超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5倍,这两项费用的总额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可是现在政府征地补偿给我们只有十分之一,请问我们该怎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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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RWF2669()
提问时间:2012-05-04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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