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租租凭问题
房租租凭问题 各位律师大家好,谢谢你们看我的问题,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从房东手里租了一套2室一厅的房子,签合同时我本来想签半年,可是房东说至少一年,我又急需房子,所以就签了。从2011年11月17号开始入住。因为要回家结婚,2012年3月份我就跟房东说我不租了,希望他另找人租房,并于4月1号搬出出租屋。但是我的房租是交到2012年5月17号的。5月份我要求房东退还我押金和半年的物业费。房东以我违约的理由不给退。合同上写了按季交付房租,但是每次必须提前一个月交付,当时我就很纳闷这条。交了押金又要提前一个月交付。那不就是2个月一交了么?房东以我4月份没交房租为由拒付押金(不租了难道还要交房租?)请问各位律师我的押金和物业费还能要的回来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周礼让(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2-05-03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