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股份转让

上市公司股份转让

上市公司股份转让 1999年,我们公司注册新的公司,部分职工自愿入股,股份金额不等,最少500元,,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为:注册资金50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不详;持股比例按出资额比例占有股份;后因多种原因,至2002年公司领导在部分股东不明情况下,新注册的公司与我公司分开了,现有公司职工的股份全部退回,但当时只签了一个领股金的字, 至于退出股份需办理的相关法律手续, 分公司未办理,现在,分公司正在办理上市,查出他们公司当年办理退股不合法,现在让我们补签字:
1:由于对方原因而没有办理国家部门的相关手续。如果我们不签字,我们是不是还持有这个公司的股份,他们公司这么多年,每年都在分红,我们可不可以要求他们给补偿。
2:签字,可以要求以当时入股份的多少回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叶子1234……(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0-03-07 22:0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孔骏熙律师

云南 昆明

宋春燕律师

云南 昆明

易德祥律师

云南 昆明

张赵志律师

云南 迪庆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昭通律师
孔骏熙律师 
云南昆明
已帮助 8558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易德祥律师 
云南昆明
已帮助 75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张赵志律师 
云南迪庆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昭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