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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确定行凶者的过程

确定行凶者的过程 如果有人被害,在家属家中找到被害人日记或其他记录,证明一段时间内,只有某人与其发生言语对骂和利益冲突。而在被害地发现其没有抢劫痕迹或者被抢资金太少,常识并不会导致杀人行为。而与其曾经冲突过的人不能提供不在场证明或被临近事发地点监控所记录在此附近出现过。是否公安机关就一般基本可用日记或记录作证明排除其他一般可能合法确定记录中人为凶手?一般不会有太多证据,这些是否足够?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16116……(上海)
提问时间:2012-05-03 19:21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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