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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我们2005年结婚前,已经有一套商品楼房子,房产证是用我的名字买的全款付清

我在我们2005年结婚前,已经有一套商品楼房子,房产证是用我的名字买的全款付清 我在我们2005年结婚前,已经有一套商品楼房子,房产证是用我的名字买的全款付清,我们又在2012年10月份左右买了一套商品房,是用我老公的名字买的,楼房到2014年10月就交楼了,现在房产公司要代办理房产证,那我是按二次购房,还是算一次购房呢?
我办理房产证时,要交纳的房产税,是按1.5%来计算,还是按3%来计算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雅儿(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6-11-22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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