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男方婚前给女方礼金30万,(男方一般职工家庭,有贷款)女方婚后一直提防离婚,不愿意为家庭付出
男方婚前给女方礼金30万,(男方一般职工家庭,有贷款)女方婚后一直提防离婚,不愿意为家庭付出 男方婚前给女方礼金30万,(男方一般职工家庭,有贷款)女方婚后一直提防离婚,不愿意为家庭付出。多次沟通后在一年婚姻存续期间拿出22万6000元用于家庭偿还贷款以及投资亏损。现在双方感情破裂,女方称彩礼属于女方婚前财产,并要求归还这22万6000元,请问这有法律依据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16-11-22 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