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男方婚前给女方礼金30万,(男方一般职工家庭,有贷款)女方婚后一直提防离婚,不愿意为家庭付出

男方婚前给女方礼金30万,(男方一般职工家庭,有贷款)女方婚后一直提防离婚,不愿意为家庭付出 男方婚前给女方礼金30万,(男方一般职工家庭,有贷款)女方婚后一直提防离婚,不愿意为家庭付出。多次沟通后在一年婚姻存续期间拿出22万6000元用于家庭偿还贷款以及投资亏损。现在双方感情破裂,女方称彩礼属于女方婚前财产,并要求归还这22万6000元,请问这有法律依据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16-11-22 00:54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