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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股东合作协议 约定成立餐饮管理公司(下辖四个饭店) 三个

签了股东合作协议 约定成立餐饮管理公司(下辖四个饭店) 三个 签了股东合作协议 约定成立餐饮管理公司(下辖四个饭店) 三个股东按约定 把投资款汇到了甲方的银行卡里了 并且约定由甲方负责办理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结果投资一年了 甲方违约 没有成立公司 下辖的四个饭店成立了也装修了但饭店的性质是个体工商户 法人是与三个股东不相干的另外一个人的名字 我要求解除合同 返还投资款。请问在个法院能支持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爱美丽(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6-11-21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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