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这样的刑事案例,能不能破?
这样的刑事案例,能不能破? 王老大是北京一家工厂的员工,因为厂里就他和领导在厂里住,所以他有时候也带妻子去住一段时间。去年十月份的时候妻子有跟他一块去,可是在火车站的时候妻子的妹妹也去了,原来昨天妹妹说不去的,可是第二天有说去就直接来到了车站。于是王把车票给了她们自己下午又买了张车票。可是谁能想到半个月后王居然死了,等王的家人去到厂里的时候问王的妻子,王妻说那天王以前的一个同事遇见他了,上午就去喝酒,王喝的醉熏熏的,王的妻子去接他回来,半路上王就很吐起来,回家以后王就倒头睡觉了,王的同事也在厂里睡着了,到了下午王的同事醒了,可王还睡着。王妻说她做好了饭叫他吃饭时他哼了一声但并没有起床。到了晚上王的妻子并没有跟丈夫在一个屋里睡觉,而是跟妹妹一块在隔壁屋里睡觉,王妻还说在3点时听到王的屋里响了一声就起来去王的屋里看看,看到王还是像王妻走时那样没有什么不一样。但叫王时王还是不醒于是就到另一个屋叫王的领导老张,老张来了说没事,喝多了谁会就好了,说完又去睡觉了,王妻于是就跟在北京打工的公公,公公一个小时后赶到了,一进屋就看见自己的孩子两只眼睛瞪的大大的,鼻子倒吸着气,嘴里还吐着白沫。就赶忙往医院里送。到医院抢救了好几次都没救过来。医生检查说死的原因并不是酒精中毒,说是短暂性不能呼吸导致死亡的。医院要求做尸检。就没做尸检。后来王的一个亲戚怀疑是王的妻子就问她,再三追问下,妻子说她捂过王的嘴,但那是跟他开玩笑。亲戚跟王的父母说了,父母也没说什么。心想眼下还有5个月大的孙子,就不追究了王妻的责任了。王还没火葬时王的妻子也并没有多么的伤心,还跟别人有说有笑,王火葬后也不在家住了,陆陆续续从王家往娘家拿东西,又提出把孩子交给王家自己不管了。王的父母实在没法就想为儿子伸冤,可是又没有证据,王的父母想问问这种情况如果报案还能不能查出事实真相?警察办案属不属于自己的职责所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sh……(北京)
提问时间:2010-03-07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