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赔偿
您好 首先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 已经过户的财产 不是你们的财产是无权再处理的
依法过户给女儿的,属于女儿财产。
他是过错方只能用他个人财产赔偿,不能用他人财产赔偿。
不能。应该用他个人财产赔偿。
不能这样,房产已经过户,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法过户给女儿的,属于女儿财产。他是过错方只能用他个人财产赔偿,不能用他人财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