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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遗赠后两个月内没有做出接受的意思表示

遗赠后两个月内没有做出接受的意思表示 您好!
我母亲和一位伯伯长期生活(期间有六七年,没有结婚)照顾伯伯直到去逝,生前伯伯立了个遗赠把生前居住的房屋赠予母亲,几个子女也没意见,子女当时没有书面东西。由于不懂法,在伯伯去逝后房屋一直没过户。遗嘱是2003年3月写的,伯伯2004年3月去逝,伯伯生前几年到去逝房屋一直是由我母亲居住,2004年9月由于滑坡,政府安排搬迁,儿女三个出了个放弃他们母亲占有的份额,赠予给我母亲的书面东西,其中有两个儿女是自己亲自签字,按指印,身份证复印件,有一个女儿当时人不在家,由老公代签,给了个户口复印件。拿着遗嘱和儿女放弃申明我母亲和政府签了合同,搬迁。政府给灾民补助金一万二,灾民自己补贴二万七,这二万七是我母亲补交的,房屋就分给我母亲了。2005年拿到钥匙装修了,居住到现在,期间政府一直没给我们办房产证,今年才叫办,但到公证处办公证,说过了两月没有权利继承了,应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我母亲要怎样才能得到房屋呢。如果通过走司法这条路,我母亲能拿回房产吗,现在母亲为房子觉也睡不着,饭也吃不下,我们看着也着急,谢谢律师能帮我们想个万全之策!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天使没翅膀(重庆-北碚)
提问时间:2010-03-07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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