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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纠纷

股权纠纷 2004年下半年吧,我在朋友(姓李)开的公司(山东做化工原材料的贸易)帮忙,他一开始答应我给我30%的股份,然后我就辞掉了一份很稳定的工作(市房管局),和他一起在山东打拼,后来公司发展不错,他就中途反悔,否定了之前答应给我的30%的股份,改为利润的10%,由于当时是口头协议,而且我也辞掉了工作,所以只能委屈答应了。
在2007年初,由于公司发展的需要,他又在天津注册了一个公司,然后让我入股,天津公司的注册资金是50万,他出资40万,我出资10万,法人代表他!这样呢,我就占到天津公司20%的股份,在山东那个公司呢,我就是拿到利润的10%的分红!
在今年,由于种种原因,我准备跟他分开,想要把天津公司的股份撤出来。但是现在有一个情况,2009年我在做业务的时候,北京有个下游客户欠了山东那个公司308000的货款,至今没有还上。但是现在我想要把天津公司的股份撤出来,我的朋友(姓李)却要把北京那个客户的欠款转给我,换句话说,就是天津公司由于这几年的发展,我的股份折合成现金已经有40万,也就是说,他支付给我现金92000元,然后把北京那个客户的欠款转移给我,他的理由是北京那个客户一直都是在我在联系的。

我现在不知道该如何合理地处理这件事情,请您指教!!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z_sap……(天津-河北区)
提问时间:2010-03-07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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