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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公司拒赔

太平人寿公司拒赔 本人自2010年2月28号买太平福禄双至终身寿险,附加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12年4月7号因急性心梗住院,报案。医院鉴定为重大疾病,心功能2级,高血压,冠心病。急性广泛前壁+右室心肌梗死,心率失常,室性早博,心肌坏死,射血分数低于35%,不稳定心绞痛。出院后并提交所有材料与太平人寿核实,太平人寿拒赔,理由是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标准。请问中大疾病的标准是什么,同情一下弱者,给个说法。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echa……(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5-02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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