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首付了房款,开发商出据给我一张销控流程单,其内容有房号、面积、房屋总价、夫妇俩人鉴名、身份证号。

首付了房款,开发商出据给我一张销控流程单,其内容有房号、面积、房屋总价、夫妇俩人鉴名、身份证号。 第一次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交订金,当时留了给开发商丈夫的手机号,丈夫鉴了名子,首付款于当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付给开发商,并且给了税务发票,随后就一直没有通知我们办理任何手续,我分别于二零一一年三月、六月、十一月去售楼部询问,被告知有事会电话通知我们,原定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曰交房,后延期到二零一二年四月交房;到四月份时我去售楼部询问时,却被告知房己卖给其他人了,(当时订房时房价是每平方2707元,而到现在是每平方4000元)。请问有关专家象这种情况,我们怎么跟开发商理论,如果说我们坚持要这套房能要回来吗?不能要回来的话,用经济补偿怎么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Fw8121()
提问时间:2012-05-02 20:0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