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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钱能拿回来吗?

钱能拿回来吗? 在2009年因为房产归属的原因,我拖欠了前妻1万多元的抚养费,后来法院判好了房子的归属,又判定的我拖欠的抚养费在2011年12月前付给前妻.
   在2011年,我拿到了房子并卖了出去,前妻与我商量一次性付些抚养费,于是我一次性付给了前妻1万多法院判好的抚养费和孩子初中4年的抚养费合计5万元.但过了3个月,前妻拿着前法院的判决书告到了执行庭,说我没有付抚养费.
   我当时给她钱是打到她卡上的,那张卡上只有我给她的抚养费,是专门付抚养费开的,汇款的单子我还保留着.但是当时我和她没有写依据,她对执行庭说这是我给她卖房子的补尝,后来执行庭强制扣了我的钱和冻了我的工资卡.
   我想求教各位律师我现在该如何保护我的权益,执行庭这么做是否合法,我准备起诉,不知道是不是该告执行发官不按事实办案,我能拿回自己的钱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anwen……(上海-崇明县)
提问时间:2012-05-02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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