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a租给b一间门面,并签了合同,而且上面写了不给转让,但是b之后转让给了c
a租给b一间门面,并签了合同,而且上面写了不给转让,但是b之后转让给了c a租给b一间门面,并签了合同,而且上面写了不给转让,但是b之后转让给了c,c因为是熟人介绍没仔细合同,并不知道这个门面是不给转让的,而且转让给c之前并没有经过a,a也不知道此门面转让给了c,c经营小吃之后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是工商局要房产证的复印件,但是这个门面是属于国资(就是a)的没有房产证,就只能开房产证明,但是a开的证明是证明租给b的,但是工商局说证明给b的不行必须是c,除非要a在b和c的转让合同上盖个章,但是a不给盖章,因为合同上写着不能转让,于是c的经营许可证办不下来,但是工商局都催了好几次要c办许可证,万一以后工商局查的严不给c经营怎么办,于是c就想要b退还转让费,请问能要到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An(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6-11-20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