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合同地下室纠纷
合同地下室纠纷 去年我从别人手里买了一套房子,当时他只交了订金,我给了他好处费转让给了我,当时没有说清地下室的归属权,因为地下室是他一次付清的。一个月后我本人与售楼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并且做了贷款,现在交钥匙中,合同中明确写着含附属房(地下室9平米)已一次付清,现在地下室已被卖给其它业主,造成这种情况,估计是售楼部疏忽导致的,请问如果我补交钱,能要回地下室吗?在线等,希望得到法律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gelz……(河北)
提问时间:2012-05-02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