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房屋产权异议登记的行政诉讼时效怎样确定?谢谢啦!
您好! 行诉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详情可来电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