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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

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房屋宅基地转让,山林承包:我家80年代,因赵姓人家迁出外地,所属房屋卖给我家,山林及宅基地承包给我家管理期限直到国家土地调整。转让合同有当事人双方及村干部签字,指印,及见证人签字盖章指印。
事因:现因宅基地及山林下可以开采大理石,村里出面卖掉我家转包林地及宅基地周围的山林。因为补偿发生争执,现村委要将我就承包林地和宅基地收回或者充公,或者让原转让方追回使用权。
问题:1.村里可以将我家承包土地收回并充公吗,2.装让方可以要回使用权吗。3.如果村委和转让方不能追回我家承包 土地,在石头资源进行商业开发的情况下,如何要求补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梦瑶三娃子(湖南-株洲)
提问时间:2012-05-02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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