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按合同约定卖方有权单方直接解除合同,那么卖方后面该怎么做?
按合同约定卖方有权单方直接解除合同,那么卖方后面该怎么做? 我是卖方,2016年10月15日通过中介和买方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2016年11月15日之前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2016年11月15日之前将全部购房款存入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资金托管账户,并在三日内申请办理存量房转移手续。买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的,逾期未超过十日的,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三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十日后,买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卖方的,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我们等到11月13日,中介才通知我们14日来办理手续。14日上午9点我们到达中介处,买方也来了。但买方不按前面合同约定的方式去办理过户,却要求我们到公证处去办理公证,公证我们的房产由他全权处理,并把房产证、土地证和所有办理房产过户的资料都交给他,然后他把房款全部直接给我们。我们不同意,坚持按合同约定去办理,僵持到十五号,我们又到中介处去,买方也在,我们催促他去按合同办理手续,,但他仍不愿履行合同,造成买方单方违约。直到今天我们仍在等待中介通知我们和买方去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手续。但中介和买方没有音讯。我想咨询几个问题:
1、现阶段我们有没有义务给中介打电话催促买方办理手续。
2、逾期十日后,按合同约定是我卖方有权单方直接解除合同,那么我后面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茅阚勇(安徽)
提问时间:2016-11-20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