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和房产过户
遗产继承和房产过户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希望您能解答一下为谢!我继父前不久去世了,因为继父和母亲是后面组成的家庭,两边以前
都有子女,且都是住在一起的。继父去世之后,继父那方子女(两女一男)要求将家中现在房屋折价五万元,说是按照继父的遗愿,
但是之前继父并没有留下遗嘱,无奈之下,对方要求我哥(即女方原来子女之一,加上我,母亲共两个子女)签订了一个合约,合约
大意为房子以后归我哥所有,但需要向继父那方的男孩支付25000元,支付完毕后,将房产证交给我哥(房产证现在在继父的男孩手
中),意思就说以后房子归母亲这一方所有了。这能不能说明继父那方的子女已经继承了继父那部分遗产了呢?现在母亲想把原来是
继父名字的房产证改成我母亲的名字(我哥同意过户到我母亲名下),这过程需要些什么手续?这样情况下在过户的时候,还需要继父那方子女作放弃继承权的公证吗?如果我母亲过户以后,继父那方的子女以后还能继承我母亲的遗产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quterl……(陕西)
提问时间:2010-03-06 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