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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你好,,我离婚7年,离婚协议是房子是判给我的,现在房产证已经过户给我了,可是土地使用证没有过户,土地使用证过户前夫让我付孩子的生活费给他才过,{孩子每个月的生活费是100元,但孩子我天天晚上和周末都带起的,孩子补习我也交钱的,孩子每年在我这得的压岁钱我也给孩子的奶奶了,已经不止100元了,前夫说这些都不算生活费,有道理吗?}那房子现在是我的还是前夫的?  
那我起诉前夫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他会说是因为我没付清抚养费才没过户的,那孩子的补习费,孩子在我这得的压岁钱,晚上和周末在我这生活费算抚养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wnsdj(贵州)
提问时间:2012-05-01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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