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解决家庭纠纷,到派出所报案请求民警协助调查有效吗
解决家庭纠纷,到派出所报案请求民警协助调查有效吗 各位律师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今天我予以举报这一宗家庭纠纷案件,涉及到我作为受害者一方(甲方)的名誉、隐私、行使合法权利等问题。各方面举报内容如下:
1.父母双方(称乙方)认为甲方看动画片是属于三岁小孩应该做的事。(例如甲方如收看《喜羊羊与灰太狼》《哆啦A梦》等动画片时,乙方采取恶意指责及干涉)
2.乙方认为甲方玩悠悠球是无法赚钱,对甲方玩悠悠球构成严重的人格侮辱,不给任何甲方解释的机会,认为甲方反驳乙方观点的结果是甲方得罪乙方。
3.任何观点,乙方总认为他们的观点正确,甲方的是错误。
4.甲方在参加比赛需要通过电话咨询后,乙方都会在甲方接听电话的过程中采取偷听手段,并恶意指责甲方参加的都是没用的比赛。与此同时,乙方还恶意诽谤甲方参加比赛就绝对会输,致使甲方自尊受到崩溃。
5.甲方认为,一宗家庭纠纷案件,不一定非得上法庭起诉不可。甲方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居住,去年连续3次通过拨打110,向所在的“顺德区110报警中心”电话举报过,结果对方的答复是要甲方自行去法院起诉,导致乙方的犯案行为有机可乘。
以上举报内容,我认为一宗家庭纠纷的案件,难道就不能先调查清楚原因再决定起诉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刘均洪(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2-05-01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