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我想问一下,就是现在我这里快要拆迁了,最多还有一年还没有量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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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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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当时是否发布了拆迁公告,根据法律规定,拆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拆迁红线范围内的一切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限,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房屋。进一步咨询可以来电,咨询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