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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转了一个水站生意,转让费2万元,签合同时候说当时立刻付1万元

我转了一个水站生意,转让费2万元,签合同时候说当时立刻付1万元 我转了一个水站生意,转让费2万元,签合同时候说当时立刻付1万元,剩下1万元2个月之后结清,因为水站老板外债过多无法正常营业,所以急忙转让,店面也是租来的,而且水站老板欠房东3万元,所以签合同时候注明把转让费交给水站房东。然后所以售卖出去的水票金额水站老板承担成本加利润一半!因为我们本身就是有店铺的,所以房子我们当时就退掉了,剩余两个月房租也没有要,把所有关于水站生意的东西搬到我们自己店铺,现在2个月期限到了,之前水站房东来问我们要剩余1万元转让费,但是水站老板到时间还没有给我们结他之前卖出去水票金额,2个月收回来的水票金额一万二。现在之前水站老板不出面,水站房东是两口堵在我家店门口要债,水站转让合同正副本都在我这里,房东和之前水站老板都没有任何关于水站合同。我想问下我这个转让费当做水票金额抵扣合理合法吗?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6-11-1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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