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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都是再婚的,我和前妻有个女儿判给了我,现任妻子有个孩子是判给了她前夫

我和妻子都是再婚的,我和前妻有个女儿判给了我,现任妻子有个孩子是判给了她前夫 我和妻子都是再婚的,我和前妻有个女儿判给了我,现任妻子有个孩子是判给了她前夫。现在我和妻子又生了个共同的孩子,已经八个多月已入上了户口。前几天办事处计生部门说要收社会抚养费。请问我这情况算不算超生?要不要交社会抚养费?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又是一片艳阳天(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6-11-19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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