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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们家的一楼出租给了乙方,是今年的7月8号搬进来的
你好律师,我们家的一楼出租给了乙方,是今年的7月8号搬进来的 你好律师,我们家的一楼出租给了乙方,是今年的7月8号搬进来的,签了合同,3年,承租方只付了半年租金和押金,现如今我家打算造房子,要拆了,承租方到12月8日才算住满5个月,协商解决后承租方要求我们赔偿违约损失费。原本想着减免房租费让他们尽早搬出,可是承租方不答应,不满意,说自己的生意亏损了很多钱,我妈仁慈说水电费都不收一分钱了,还不肯答应,现如今要求我们将原房租费退还与他们并且要求我们赔偿违约金。但合同上并没有写明违约要赔偿的。我们家是否要赔偿他们呢?我们应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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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6-11-19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