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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动三轮车,直行是碰到一个小女孩两岁左右,当时报警了。责任认定是我们七对方三
家用电动三轮车,直行是碰到一个小女孩两岁左右,当时报警了。责任认定是我们七对方三 家用电动三轮车,直行是碰到一个小女孩两岁左右,当时报警了。责任认定是我们七对方三,医药费一万内我家出超出按责任分摊,对于认定双方都同意。通过CT说是有一点颅骨骨折,住了十五天院出院。也做了伤情鉴定,后绪的治疗费用是三千多吧,护理费按二个月,营养费600,双方没协商好。受害小孩妈妈全职妈妈,住院期间都是小孩子妈妈在照顾。现在她说小孩爸爸请了两个月的照顾孩子,小孩爸爸在东莞上班,问题是,不是他在照顾。住院期间我们从来没有看到过小孩子爸爸照顾过。他们还是想让一个上班的人来要误工费,请问这样法院会支持?我们有胜算?理赔该怎么赔?按照小孩爸爸的误工费来算,他们要出示什么证明,证明他在照顾小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心是梦的双眼(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11-19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