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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产要得回来吗?

我的房产要得回来吗? 2005年5月父亲去世后,2006年11月母亲牵头,以第一人称起草了一份《分家析产协议》,家庭全部5个成员均签字并盖手印,《协议》中其中一处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红霞村的房产归我所有。2009年7月,该房产拆迁还建,母亲于我回汉搬家前,以她的名义与拆迁公司签了拆迁协议却未告知与我(这份协议的原件,直到2012年4月24日,我专程返汉查阅档案时才看到),随后在还分房时,母亲将还的两套房的其中一套房,以口头置换姚家岭另一套房产的名义,经我口头答应后,写给了我妹妹,另一套房是则还是我的名字。我常年在外地工作,老婆孩子也都和我一起,所以我在汉的大部分事物都是由我母亲代为处理的,但这件事并没有书面委托。现在我要收回房子被村里告知只有两条途径:1、我妹妹本人到红霞村现场办理过户手续,但遭我妹妹强烈回绝,更直言只能法庭上见。2、通过法律诉讼。问:凭我手上的这份《分家析产协议》,我能胜诉要回我的房子吗?诉讼主体是谁,我妹妹还是我母亲?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hqh(浙江)
提问时间:2012-04-30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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