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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7日早上七点半左右我母亲在上班途中经过关南园路路段

2016年11月17日早上七点半左右我母亲在上班途中经过关南园路路段 2016年11月17日早上七点半左右我母亲在上班途中经过关南园路路段,遇到同事因为和一个陌生男人发生口角而且动手被打倒在地(事后得知),我母亲上前询问,同事向我母亲求救报警,我母亲报警打人者呵斥阻止之后便动手打人,(事故发生路段边在施工有一些零散的工具)打人者还用铁锹击打我母亲头部并推入一旁的施工的积水深坑。事后报警 我母亲入院治疗头部有3到4公分创口缝五针,脑震荡,额头有小处创口缝一针面部3公分伤口缝五针,小腿双侧损伤,现在打人者已经被拘留,没有签私下解决同意书,想问如果起诉可以起诉打人者的哪些罪名,判刑如何,后续赔偿问题这些具体流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6-11-18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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