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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在11月6日晚11点左右在中山市黄圃镇三鑫酒店喝完酒

你好本人在11月6日晚11点左右在中山市黄圃镇三鑫酒店喝完酒 你好本人在11月6日晚11点左右在中山市黄圃镇三鑫酒店喝完酒之后准备回家刚下楼走出酒店门口就被不认识的十几个陌生人拿着铁棍和刀具群殴,酒店安保人员在现场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和劝阻的现象,导致头部砍一刀,全身多处被铁棍敲打导致左手颈腕主骨断裂,全身肌肉软组织严重损伤。已报警备案派出所未破案,请问下我是否可以找酒店老板把医药费给我赔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傲立风中,天下俯首(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6-11-18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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