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双方电动车事故后,都没报警,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双方电动车事故后,都没报警,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我妻子骑电动车送女儿在道路靠右正常行驶(非主干道,没有中线),前方道路右侧停靠一辆三轮车,在绕行三轮车过程中与迎面一辆电动车剐蹭(大致是道路中央靠右一点位置),对方是一成年人载另一成年人,造成对方驾驶员脚面刮伤流血,缝8针。事发时双方都未报警,送对方到医院检查治疗,全部有我方垫付,已经3500元,至今仍未出院,我还应不应该继续垫付,另外以后的误工费,营养费等等是否还需要我承担?请大家帮忙出谋划策,谢谢。急急急!!!!!!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yj987……(河南-周口)
提问时间:2016-11-18 16:36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